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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供需对位”群众才“买账”
字体大小:           2017年9月21日        作者:孟庆毅   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 中国纪检监察报

    一年前,笔者当地的某乡镇启动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移民搬迁安置工作。一年后,在新搬迁安置点,一幢幢二层小楼拔地而起,一条条柏油路向前延伸。按理说,这么好的条件,村民在拿到新房钥匙后,应高高兴兴告别老旧房生活,喜迁新居。谁知,交房半年多了,入住者不到一成,其中还有一部分是“两栖”村民:遇到连续阴雨天,在老房住不安全,才到新居“临时”住上一住。原因何在?原来,新居不让养家禽、牲畜,也未建有圈养家禽牲畜的地方。村民住着不方便、难适应,自然也就不“买账”了。

    初衷是办便民利民的好事,结果却成村民不满意、不认可的烦心事,这样的结果,不管是哪一方都不愿意看到。但这样的例子却时常见诸报端——政府部门本想扩建一下出山道路,让村民出行更方便,却搞成“豆腐渣”工程,不仅不能正常使用,还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;原本想发展规模养殖业,带动村民发家致富,却因前期市场调研不足,个别领导干部不顾当地实际、拍脑袋决策,让村民亏了本……

    民意不对接,供需错了位,配备跑了偏,是村民不“买账”的症结所在。就拿移民搬迁安置房这件事来说,其实,在事前征求意见环节,大部分村民都提到过“希望配套建一些圈养猪鸭牛羊的地方”的意见,但有关人员并未重视,致使意见“落了空”,民意“走了样”。

    问群众所需,才能解群众所难;想群众所想,才能急群众所急。民生工程,就应把“民”字摆在首位。事前,广听民意,集中民智,科学民主决策;事中,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,查好漏,补好缺,保证质量;事后,请群众参与验收,以群众满不满意为标准。

    政府部门办事不能以自己为中心,而应尊重民意、对接民需,多办群众欢迎的实事,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,这才是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”这一宗旨的题中应有之义。(孟庆毅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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